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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墙改办关于印发《市墙改办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打算》的通知
作者 Admin 来源 巩义市瑞光免烧砖机设备网 浏览 发布时间 2010/01/18 13:01:52

各科室、检测中心:

现将《市墙改办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打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墙改办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打算 

   二○○九年,市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办公室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十一五”规划》,结合全市 “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市城建委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禁粘”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以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社会各界对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市城建委各义下发了《条例》实施意见,并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月活动,先后在融科·天城营销中心及T4商业街现场开展了“发展节能住宅,造福江城人民”——《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咨询暨汉产建筑节能产品展示活动,接待社会群体约千余人技术咨询,发放宣传册2000多份,在市区各主要街道及所有在建工程悬挂"认真学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大力推进城市绿色建筑"等条幅165条,《长江日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在“武汉墙改节能”网站上开展了“建筑节能你、我、他100题”建筑节能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建筑节能管理、设计、审查、施工、监理、检测人员以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共1000人参加的《条例》宣贯培训和绿色建筑知识讲座。

    (二)以严格执行设计标准为前提,强化市场监管,新建建筑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9〕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了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节能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部门在验收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监管力度,完善了闭合管理程序。

    今年,针对目前管理职能的调整,市建筑节能办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质量大检查,并会同图审办、质监站对这次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为下一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结合全省大检查,我办与市质监站、图审办共同开展了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工程检查,对全市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执行设计标准情况等六个方面,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30个,建筑面积66.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1个,公共建筑项目9个。先后两次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检查,检查工程1303个,下发整改通知18份,并逐一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武汉市6家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24个项目的施工图进行了建筑节能专项调审,对调审中发现的涉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节能质量检查情况纳入对审查机构工作质量考核的指标之中。另外,注重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全年共巡查60 次,出动人员120人次。在今年湖北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再次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

    在加强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和墙改监管工作中,全年共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项目923个,建筑面积1865万㎡,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标准率100%;办理建筑节能备案项目1339个,建筑面积1109.9万㎡,竣工验收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率100%;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项目共193个,征收金额3074.2万元;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项目56个,返退总金额为1561万元。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针对我市已被列入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试点城市,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区建管年度工作目标并作为今后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质量检查的重要检查内容。同时,对“泰跃·金河”、“金都汉宫”“武汉建筑设计院办公楼”等六个项目进行了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三)以建设“王家墩******绿色中央商务示范区”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年初,我市确定了年内完成15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目标。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与各区签订的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状,将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纳入各区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已经确定的武汉市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泛海中央居住区一组团、巢·上城、武汉摩尔城、泰跃金河三期等13个项目共计160.79万平方米。同时,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市科技局在我市近几年建成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中开展了武汉市“十佳节能建筑科技示范工程”评选活动。经建设单位申请、实地测评和专家评审,授予“泰跃·金河”、金都汉宫、武汉摩尔城、绿景苑等10个项目为“武汉市十佳节能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称号。

    今年,我办结合“两型社会”建设,提出了打造建设“******绿色中央商务示范区”,得到了国家、省市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从年初开始,组织工作专班,在广泛征求有关委办局意见的基础上,大量收集整理国内外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完成了《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初稿,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另外,《武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在抓紧起草中,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制定绿色建筑项目的立项评估审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武汉市绿色CBD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深圳建科院正在抓紧进行。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针对我市既有建筑改造量大,资金筹措困难的实际困难,力争有所突破,采取先在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中进行改造试点,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路子。今年,已将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勘察设计大厦、武汉新华诺富特大饭店纳入了“武汉城市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进行监测;完成了汉口江滩“两型”社会集中展示区中武汉市人大办公楼、长江航运管理局办公楼、湖北鑫乐银兴电影城、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制定。为拓宽思路,破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协助省建设厅召开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暨中法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国际研讨会”,来自中、法100余名专家出席了会议,此次研讨会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组织开展了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对全市机关303幢办公楼进行了能耗普查,对13个区20个街道6030幢居住建筑进行了能耗普查,对34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宾馆、商场、写字楼进行了能源审计。

    (四)以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为契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的规模应用,发展思路进一步拓宽

    为加快我市建设领域“两型社会”建设步伐,从2008年4月1日起我市要求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建筑工程应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以来,通过太阳能一体化审查项目建筑面已达700万平方米。今年,我市开展了太阳能建筑一体设计的施工图专项调审,从调审结果看,2009年太阳能建筑一体设计、审查质量情况比2008年有很大的提高,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推进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的规模应用过程中,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级示范,制定了《武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武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武汉市地源热泵技术推广应用地源资料评估报告》,并对2009年到2011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进行了统计,形成申报材料并上报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已被建设部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国家补贴资金8000万元。确定了珈伟太阳能(武汉)有限公司流芳厂区55千瓦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武汉火车站2.2兆瓦光伏发电系统和汉口江滩光伏项目为太阳光电应用申报项目,其中,武汉火车站光伏项目将于今年底投入使用。另外,中船712研究所办公大楼也将作为太阳光电应用项目申报。万国愿景广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百步亭现代城一区建筑面积4.86万平方米为可再生能源申报项目。

    (五)以发展新型墙材为重点,加强市场引导和产品质量监管,“禁粘”工作进一步取得突破

    《武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十一·五规划》明确2010年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为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禁粘”工作。今年,根据各区实际,确定全市关闭粘土砖生产企业70家的目标,并列入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内容。结合当前“禁粘”工作实际,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关闭生产粘土砖企业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为此,与各区签订了“禁粘”工作目标责任状,督导各区制订了限时关闭粘土砖企业的实施方案并与各街、乡、镇、场签订了绩效考核目标;积极争取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的支持,多次到远城区督导“禁粘”工作。目前,全市已整体爆破拆除粘土砖生产企业42家,年底前将完成关闭70家粘土砖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今年我市加快了新型墙体材料研发基地建设。经企业申报,各区推荐,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确定并授牌武汉春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武汉龙源石膏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为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目前,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发展到169家,生产能力达到62亿标准砖,满足了不同建筑结构体系对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需要,新型墙体材料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之一。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精神,按照《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与技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质量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进行了质量大检查,对各类墙体材料、建筑节能门窗、各类外墙保温体系构成材料进行了检测,现场共抽查35个建筑工地39个生产厂家87个批次的产品,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材料市场,市建筑节能检测中心全年共完成建筑门窗类项目检测751组,管材类检测项目检测145组,保温材料类检测2475组,加气混凝土砌块类检测110组、保温系统检测100组,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加强对上述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截止10月底,共完成在建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验收项目751个,建筑面积707.9万㎡,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100%(中心城区、远城区政府所在地、各开发区、成片房地产开发小区)。

    同时,我们注重发挥协会、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自律,进行技术指导,规范市场竞争,有效地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六)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强科技创新,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为建立我市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了市城建委科研攻关项目《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标准体系、管理制度及政策研究》,目前已完成子课题《武汉市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技术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和《武汉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的初稿。同时,《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10月16日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自2009年12月1日颁布实施。

    另外,积极开展《节能建筑围护结构材料集成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科研项目的研究,其子课题《武汉市节能建筑围护结构材料发展战略与建筑应用研究》已经完成初稿。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构造图集》、《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构造图集》等标准规划、图集正在编制中。

    (七)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全年墙改节能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办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制订了学习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及时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内容,组织了2次交流,撰写体会文章25篇;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达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观念上要解放思想、工作思路上要解放思想、工作作风上要解放思想、在理解发展上要解放思想的共识。” 对“思想观念更新不快,开拓性开展工作不够,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够强,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在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的基础上采取分解任务、突出重点、专人负责的方法和措施,扎扎实实抓紧了整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群众满意度测评100%。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全办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中,注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与思想、廉政、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促进了推进城乡绿色建筑的发展。三是大力加强支部全面建设。根据党员干部情况和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了支委补选,重新划分了党小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从全办党员干部和职工情况看,一班人团结,事业心、责任心很强,有开拓精神;提升交流的5名科以上干部,履职情况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办党员干部和职工队伍思想稳定,人人在本职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四是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我办把重点放在了解企业困难,破解建筑节能难题,支持企业发展上。办领导先后到武汉市10家大型新型墙材企业进行了调研,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进行技术指导,受到服务对象好评。五是高度重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树正气、讲科学、谋发展”这一主题,开展了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对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行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辅导专题》、《****共产党员王瑛—巴山红叶》等录像片,积极参加委廉政诗歌创作评选活动,创作廉政诗歌3首,并组织开展了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一年来,未发现我办人员有不廉洁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两型社会”建设对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困难更大,任务更重,我办在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中,人力明显不足,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实施后,急需加快监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稳步推进,防止降低执行标准问题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快与之相配套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推进绿色建筑,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激励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做支撑,很难全面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

    (二)抓紧制定武汉城市圈绿色建筑 “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建筑节能及新墙材发展专项规划。

    (三)着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积极打造“王家墩******绿色中央商务试验示范区”。以绿色建筑为目标,加大投入,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围绕我市绿色建筑的总体目标,出台《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政策。

    (四)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市场监管,巩固和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水平。着力加强建筑节能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销售公示和合同保修等六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根据《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结合武汉市实际,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制度。

    (五)全面落实“禁实”“禁粘”工作目标,加大新墙材推广应用力度。按照《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为全面落实“禁实”“禁粘”工作目标,督促各区人民政府关闭转产粘土砖生产企业较后的58家。鼓励远城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充分利用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非粘土作为原料,大力发展保温、隔热、轻质、高强、多功能、复合型的新型墙体材料,对具有示范性质的项目予以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确定发展2-3个建筑节能材料研发基地。

    (六)开展大型公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路子,借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能耗高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等市场机制推进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监测系统,并向武汉城市圈其他兄弟城市延伸。

    (七)进一步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基金征收工作力度。依据《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标准和减免程序,重点是加大对远城区、开发区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和使用的监管工作力度。

    (八)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建筑节能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实施,组织开展《标准》实施的宣传培训并制定《标准》配套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方案。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标准的制定。

    (九)拓展建筑节能检测范围,不断完善检测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条标准要求,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条件,开展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在做好墙体、门窗传热系数和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抗风压等)检测的同时,开展建筑节能围护结构现场热工性能及缺陷定性检测工作。认真研究建筑物现场检测的具体办法,不断完善检测中心的功能,扩展检测中心检测业务范围,为我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产品在市场中应用把好质量关。

    (十)全面推进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扩大能效测评和标识覆盖面。 我市作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试点城市,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实行能效标识,鼓励其他建筑实行能效标识。将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纳入各区建管工作目标,通过能效测评的标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制度,推动新建建筑在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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